· 工傷醫療(康復)費用申報
· 所需資料
· (一)舊傷復發、康復、轉診轉院、異地居住就醫的相應核準手續:
· (二)完整病歷復印件、出院證、診斷證明、醫療費用總清單(門診醫療結算需提供:門診病例、無門診病例的提供診斷證明,門診總清單)、醫技檢查報告、高值醫用耗材相關材料:
· (三)醫療費用的原始票據或電子票據;
· (四)屬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需提供相關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民事賠償調解書:屬于遭受暴力傷害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遭受暴力傷害證明和賠償證明資料;經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需提供民事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證明資料(該項材料應當通過數據共享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