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申領
(一)基本規定
1.個人申請可通過線上服務渠道、卡服務網點辦理。
2.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當地任一家合作金融機構作為其社保卡的服務銀行。
3.申請人前往卡服務網點辦理社保卡申請業務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符合社保卡制卡標準(白底正面免冠,大小5--100K,像素358*441)的近期電子相片(本省居民可采用公安庫戶籍照片,也可自行準備;具備人像采集能力的卡服務網點可直接采集);
4.申請人在卡服務網點填寫《河南省社會保障卡業務申辦表》(附件1)時,需按照填寫要求填報所有必填項,并確保個人信息真實有效。
5.卡服務網點在受理個人新卡申請業務時,具備即制卡能力的可即時制卡,不具備即制卡能力的可按集中制卡模式為申請人辦理,也可引導申請人通過線上服務渠道辦理等待省廳集中制卡期間,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服務渠道或人社服務熱線 12333 查詢辦卡進度。
6.通過社保卡線上服務渠道辦理的,申請人根據系統提示自行辦理。
7.港澳臺居民以及在中國境內居住的華僑、外國人目前只能通過卡服務網點申辦社保卡,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應與其參加社會保險時使用的證件類型一致。
(二)操作流程
1.經辦人員核實申請人身份,收取個人電子相片及《河南省社會保障卡業務申辦表》。
2.即制卡網點的經辦人員可在卡管系統“社保卡申請-個人申請-新增申請”中,錄入個人申請資料,參照本規程“第十四條”的操作流程為申請人即時制卡。
3.不具備即制卡能力的卡服務網點,經辦人員可在卡管系統“社保卡申請-個人申請-新增申請”中,錄入個人申請資料,符合受理條件的,經辦人員向申請人出具業務受理回執單。制卡完成后,申請人可憑回執單在業務受理網點領卡。
4.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范的,經辦人員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資料,補正后方可現場受理;經卡管系統校驗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經辦人員應詳細告知申請人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