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啟用
(一)基本規定
1.申請人通過線上服務渠道辦理的社保卡,制卡完成后郵寄給本人,郵寄費用由個人承擔。申請人收到卡后應及時在線上服務渠道或卡服務網點辦理社保卡領卡啟用。
2.申請人通過卡服務網點(非即制卡)辦理的社保卡,制卡完成后,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業務受理回執單前往受理網點領卡。
3.申請人通過卡服務網點領取社保卡時,卡管系統同時啟用社保功能。
(二)操作流程
1.申請人在網點領卡的,經辦人員核實領取人身份,收回業務受理回執;申請人攜帶社保卡在窗口辦理社保卡啟用的,填寫《河南省社會保障卡業務申辦表》,經辦人核實申請人身份。
2.經辦人員在卡管系統“社保卡領取-個人領卡啟用”中辦理社保卡領卡啟用,由他人代領的,還須在卡管系統中記錄代辦人員身份信息。辦理成功后,經辦人員將業務受理回執交領卡人簽字并收回,社保卡交領卡人。